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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报告,把政治体制改革成果概括为九个方面,包括坚持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法制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权力监督等。笔者认为有四个方面的变化最明显。
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明显扩大。与过去相比,民主形式丰富了,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机会增多了,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包括言论自由、择业自由和迁徙自由,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有了更多保证,过去被视为资产阶级观念的“人权”概念深入人心,并在法律上得到了尊重和保障。基层单位,完善了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了人民群众直接行使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的民主权利,村民委员会实行了直接选举。
二是不断向法治国家迈进。“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口号深入人心。反对人治,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成为社会共识。过去20多年,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加快立法速度,制定了数以百计的法律,仅今年就制定并通过新法25件,改变了过去很多问题“无法可依”的状况,为建设现代法治国家打下了基础。
三是作为政治体制改革重要内容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以建立和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目标。扩大了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打破了选任用人中的论资排辈观念和做法,打破了“大锅饭”体制,促进了人才合理交流。实行了党政干部职务任期制、辞职制和责任追究制。特别是实行党和国家领导人职务任期制,结束了过去事实上存在的终身制,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是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了加强。重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改革和完善了纪律检查体制,建立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质询制度、民主评选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组织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都有所加强。全国上下形成一套比较健全的反腐体制,每年都有数以百计甚至千计的县处级以上的贪官落入法网。
在十六大之后,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已成深得民心的新的执政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