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推进政法工作改革,确保司法公正。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政法工作机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完善诉讼、检查监督、刑罚执行、教育矫治、司法鉴定、刑事赔偿、司法考试等制度。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健全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发挥律师、公证、和解、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加强司法救助,对贫困群众减免诉讼费。健全巡回审判,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规范诉讼、律师、仲裁收费。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维护司法廉洁,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制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作用,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和素质。特别是要寓普法与具体生动的政法工作实践中,在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法综治工作中引深普法教育,在切实有效的宣传教育中拓展政法综治工作,把政法工作的每个环节、每项内容、每个阶段都和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养成自觉普法的意识和工作机制,把法律真正交给人民群众,在全社会营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良好法治环境。
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战斗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是确保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的重要组织保证。要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科技强警、从优待警的方针,坚持把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与当前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学习《江泽民文选》、“争先创优”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严格管理、完善制度、加强监督、落实保障等措施,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的政法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