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作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要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一、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推进民主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政治文明、体制完善的社会。发扬高度民主、法制完善、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这一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保障。
人民政协要更好地坚持和发挥我国政治制度、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畅通民主渠道,调动各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民众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和政治愿望,促进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二、发挥政协包容各界、联系广泛的有利条件,了解和反映社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愿望和要求,积极做好稳定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团结与民主是政协工作永恒的主题,是政协工作的特点和优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性和主动性,把各方面的意志和力量凝聚起来,形成强大的合力。
政协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不断加强同各族各界人士的联系,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参政议政,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
要努力促进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等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团结合作,巩固和扩大党的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努力把不同阶层、不同党派、不同信仰的人都团结起来,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广泛的力量支持;要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切实有效地履行政协职能,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组织开展政治协商,提出有见地、有分量、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党委政府的决策更加科学合理;
充分运用会议、提案、视察、民主评议等有效形式,加大民主监督工作力度,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批评,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漠视群众利益、决策不科学、司法不公正、行政不作为、群众不满意等问题,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作风的改善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