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加大依法行政贴近农村工作、农民生产生活实际的力度。必须走进农村,贴近农民,帮助农民提高合法与违法的鉴别能力和维权意识。近几年来,农村的土地山林纠纷不断增多,但农民想到的解决方式不是依靠法律,而是上访。为此,我们应该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依法行政贴近农村工作,贴近农民生产生活实际的力度。一是将对农民的法律培训形成制度固定下来,加大对村民的法制宣传力度,不断更新他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扫清依法行政工作的障碍;二是在普及村民法律常识的过程中,选题上做到“四个贴紧”:1、贴紧群众的生活实际,2、贴紧群众的生产实际,3、贴紧群众的思想动态,4、贴紧群众的实际利益。三是走进县(区)乡(镇),规范各种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行为。四是加强环保,治理农村的脏、乱、差,创造一个良好的外在环境,促进农村的法制建设。
(四)认真清理整顿农村法治环境,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一是全面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二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平安和谐农村”的建设活动。同时,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依法、公正、合理调处农村各种矛盾纠纷,积极预防和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化解群体性事件,防止矛盾激化,不断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谐,为农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五)加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法制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村党支部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把村党支部建设成为团结务实、开拓进取、战斗力强的领导核心;二是努力提高农村“两委”班子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法规的能力,民主管理,依法管村,依法治村,不断完善村“两委”村务活动建设。三是规范村级干部行为。时下,还有不少村干部存在讲“人治”不讲“法治”,重政策、轻法律等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干部行为。四是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的执法队伍。
三、逐步建立健全基层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行政执法机关为了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而开展的一种内部监督制度,它对于促进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目前,全国大多数省市推行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只适用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行政执法部门,而忽视了乡(镇)人民政府的执法队伍。而现在基层出现有法不依、决策不科学、依法搞腐败等问题,最大的根子就是没有一个有效的监督机制。因此,应该逐步建立健全基层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列入每年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对象进行评议考核。通过对乡(镇)政府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活动,对乡(镇)政府在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法律实施、行政执法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我市乡(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从而加快我市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