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依法推进,需要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作为后盾。
一、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的理念上来
农村的发展,离不开一个健康良好的法制环境,为此,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统一思想,把思想统一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的要求上来。
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各级政府、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划、工作决策、工作实施、工作监督围绕法制的要求进行,以保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序进行。农村的工作更需要注重监督,监督是落实的有力保证,有法不依,对不作为、乱作为则无法予以有效追究。
其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战场——广阔农村需要良好的法治环境。我们必须深刻地认识到法制宣传教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担负的这一艰巨历史使命,政府各级部门要不断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制的促进和保障作用,确保农民和农村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自主决定其经济活动,依法维护农村交易安全与合法权益;同时要切实增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勇于开拓、不断探索、积极作为,深入扎实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确保农村市场的公正和经济效益,促进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为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千万百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法制依靠
(一)强化管理,规范农村各种行政事务活动。要不断加强农村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制度,要切实体现人民意志,做到村务公开,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要不断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履行法律义务,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创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二)规范执法行为、服务行为、办事行为,维护执法公正。一要建立健全一支贴近农民,服务农村的高素质的农村执法队伍,提高他们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通过帮、传、带以提高农村的整体法律素质;二要从体制着手,加大改革力度,加大农村执法的投入力度,通过执法改革,以改革促进公正。要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制活动,在解决执法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基础上,严格规范每一个执法岗位、每一个执法环节的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三要加大农村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培训提高农村执法人员的服务水平,办事能力;四要加强农村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监督以矫正执法过错,监督以完善执法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