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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将对农村金融改革做出总体要求和布暑,如何能够真正推动农村改革深入,建立完善的金融组织和市场,让政策能够落实下来,不再停在纸面上,尽可能花少的成本取得好的效果,攻破金融改革难题,现将十年来对金融改革实践探索的思考进行疏理和总结,献给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供决策之参考。
竞争是促进农村金融机构转变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提高服务效率的有效措施。合作是保证竞争机制充分形成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没有合作机制,就不会产生有效竞争机制。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后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就是最强的例证。我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基本判断是既没有竞争机制,也没有合作机制。如果一个金融市场没有一个运行机制,那么这个市场就不能发挥有效资源配置作用,就会出现畸形的市场结构。
从1994年农业银行成立算起至2006年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已经13年。这13年有改革总结起来,就是我们没有遵循竞争与合作机制进行改革。现在看来,走的基本上是一条弯路或者说我们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和教训。
如果不认真总结这13年的农村金融改革的经验和教训,那么我们还要付出更多的改革成本和代价,严重的关系到中华民族复兴大业的实现。
当前农村金融改革核心问题是准许新的市场主体发育,引入与现有农村金融机构不同主体与类型的金融机构与组织,要比在体制内引入战略投资者更为重要。显然金融管理当局对放开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存在诸多顾虑和疑问,信心不太足。但我们要想改革农村金融,也只有这一条路可走了,是早晚绕不过去的坎。如果我们真正认识到农村金融市场的机制是竞争与合作的话,那么就会增强信心,推进以竞争与合作机制为核心的改革,这样才能建立起功能完善的金融市场和组织体系。
商业银行面对分散的农户不会产生竞争性农村借贷市场。在竞争中分散的个体的农户被排斥出来,难以获得金融服务,更进一步造成发展上的问题。如果正规的金融不能服务于农户,那么我们就要从政策上支持农户开展互助性的自我服务来解决,这是一简单道理,然而又是被严重忽略的问题。你那家金融机构是国家发了牌照的,要求来服务的,你不想或不能服务,那么又不允许自我服务,让农户怎么呢?总得给条生计和出路吗?允许互助合作,没有人反对呀?那上哪登记呀?不能登记,不是变相不让发展吗?这应不是一个复杂问题的。
这就是改革所需要的第一个市场主体,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让农民通过互助合作来满足金融机构不能满足的金融服务。由于农业弱质产业性还要求其保持基础产业地位等战略要求,再加长期农民和农村对城市与工业积累的作贡献,国家对农户互助资金组织扶持就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怎样扶持好产生正向激励,这是一个值得研究和实践探索的课题。 |